|
1) 薪金福利
① 薪资体系
为规范我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,为教职教师、员工提供一个合理、公平的竞
争机会,结合我校现有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晋升及薪资评定标准。
一、 薪资概述
第一条 学校教职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,参照以下各条办理。
(一)学校行政员工
月度薪金=基准薪金+绩效薪金+超额特奖薪金+其他津贴
(二)学校宣传员工
月度薪金=基准薪金+绩效薪金+超额特奖薪金+其他津贴
(三)专、兼职教师
月度薪金=行政工资+课时工资
课时工资标准由校教师经管理委员会考核评定。
第二条 学校教职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:
(一) 教职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。结算时间为每月最后一日。
(二) 教职员工工资每月10-12日发放。
第三条 学校教职员工年终奖金之发放依下列规定办理:
(一) 服务满三个月者,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按工作时间比例计发奖金。
(二) 服务未满三个月者,不发给年终奖金。
(三) 服务年资的计算以截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准。
第四条 初任人员之薪金自到职日起,按日计算。
第五条 升薪或减薪教职员工之薪金自人事令生效日起,按日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