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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》
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,节约办公开支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 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。
2. 学校行政部公用品实行计划管理和标准化管理,由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计划、采购,财务部负责管理,监察部负责价格监察。
3. 各分校、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的办公用品计划(按标准品种填写)送行政部审核后组织采购、发放。
4. 购进原则:必需、节约、比价就低。
5. 办公用品管理员依据审核后的月计划汇总单采购办公用品,并交由学校仓库发放。
6. 仓库对所购办公用品的质量、数量进行审核,并需建立办公用品的入库与发放明细帐,每月核对一次。办公用品的验收以各分校、部门领取签字为准,财务部门凭此报销。
7. 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控制、使用,原则上不得超支,由部门按岗位、人数内部掌握发放。各分校、部门每月控制标准内的费用可以跨月使用。
8. 新报到员工,一次性地从所在分校、部门申请、领齐必备的办公用品。
9. 办公用品属学校公用的,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,属分校、部门使用的,由其指定人员负责保管,属个人使用的,由个人负责保管。专人保管的办公用品报废时要以旧换新,因责任事故损坏或丢失,按学校财务制度,视损坏程度由责任人赔偿,属意外事故损坏或丢失,须经校长批准才予以冲帐。
10. 建立《员工办公用品领取卡》(见附表7),员工将领用的物品填写在个人卡上交保管员保存。
11. 个人领用应先填写员工办公室领取卡,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保管员保存,部门主管和领取人在卡上签字方可发放;办公室的共用于办公用品由部门主管在《员工集体用品卡》(见附表8)上签字,方可发放。
12. 报销时,须经财务部按照购进物品清单,对照价格表审核总金额相符,采购员、保管员签字,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。
13. 办公用品价格由各分校、部门、监察部共同监督,对于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,可以直接向监察部提出质询,或通过校长信箱、电子邮件向校长反映。学校将派专人进行价格核实,并按学校《员工廉洁自律管理条例》处理。
14. 员工调离或因故离开学校时,应到行政部办理办公用品(价值在100元以上)清还手续,学校内部调换工作岗位的,应办理办公用品移交手续,并到行政部备案。凡不到行政部办理归还或移交的将按市价从工资中扣除。
15. 各分校可据此制度制定相应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,报总校和校长签字批准后执行。
16.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,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