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为了保质保量的进行教师培训;更好的架起总部和各合作学校的沟通桥梁;完善和规范砺智教育机构各合作学校的教研组织;确保各合作学校教师质量;保证市场的良性运作。
二、适用范围
砺智教育机构的各个合作学校
三、内容
1.教师培训
1.1培训前期准备
1.1.1总部根据预报名人数(20人以上),至少提前15天网站公布培训日期。同时由客户服务部将培训资料发送到校长邮箱。
1.1.2各合作学校校长及时关注网站,并且必须提前7天以电话形式向客户服务部报名参训,少于7天报名的不予参训。
1.1.3各合作学校提前考察参训教师的教师基本功。
1.1.3.1声音状态要富有激情,能够接受激发自身潜能的挑战。
1.1.3.2普通话标准,语言组织能力强,表达流畅清晰,沟通能力强。
1.1.3.3板书设计要清晰、明确,黑板字要工整、认真。
1.1.3.4具备良好的教师素养,尊师重教,学会做人
1.1.3.5肢体语言丰富、得体,表情自然,眼神交流诚恳自信。
1.1.4各合作学校经过上述考核合格后,将培训资料打印后下发给参训教师。
1.2培训退回原则
1.2.1凡是参训第一天初始测试不满90分的教师予以退后,培训日期延迟为下届。
1.2.2凡是未提前报名参训的教师不予参训,培训日期延迟为下届。
1.2.3必须按照培训日期时间进行全程参训。
1.2.3.1必须在培训当日8:30之前办理完培训手续,迟到者不予补课。1.2.3.2必须在规定的培训结业时间离开,早退者一律不发结业证书。
1.2.4每届参训人数为20—50之间,按照报名先后顺序,50人额满后报名的不再允许参训,培训日期延迟为下届。少于20人将暂不安排培训。
1.2.5参训教师不服从管理,违犯培训管理制度,态度不端正等个人素质问题,由讲师提出异议,并由班主任最终根据事态状况,酌情处理或予以退回。若此时参训教师已经参训超过3天,培训费不予退回。
1.2.6参训前3天,经讲师考核,参训教师达不到参训要求和标准的,参训教师将予以退回。
1.2.7准备《砺智教师培训协议》资料:一寸免冠照片1张,身份证复印件一张,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张,分校教师聘用协议复印件一份。资料不全者不予参训。
1.2.8到总部签署培训协议时,分校参训教师应对培训协议及培训费用无异议,否则不予参训。
1.3培训后续培养
1.3.1未拿到结业证书的教师,合作学校不能安排授课,私自安排授课的,总部将不予以教学、市场服务支持。
1.3.2合作学校要根据参训教师的自身情况,进行培养,提升和考核。合作学校对教师未进行再培养的,总部不予以教学服务支持。
1.3.3各合作学校根据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教学咨询。
砺智特色教育机构
教研管理中心
2008年8月1日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