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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工资奖惩制度
文件编号:XLR2010——k002
拟制:
审核:
批准:
首次发布日期: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: 年 月 日
为促进学校发展,充分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使分校沿着正规、专业化的方向发展,真正实现能者上、庸者下,能者多劳,多劳多得的管理机制,借鉴部分学校经验,学校决定改革原有的绝对平均的工资发放办法,初步岗位基本工资、课时津贴、绩效工资、个人业绩奖金、工龄工资、返学提成的先进薪金模式,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教师岗位确定
岗位说明:1、受校长或者教研组长领导,直接面对学员带班授课
2、通过实施教学,使学员对课程产生兴趣并形成继续求学欲望,最终成功完成该课程的学习并能继续在我校求学。
3、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
A、理解所授课程产品,了解其他课程产品
B、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技巧
C、良好的职业习惯
岗位职责:a、负责日常教学工作及教学产品推广
b、做好课堂教学管理,并配合助教对班级进行管理
工作原则:1、遵守职业道德, 不弄虚作假,不得违反学校的原则对学员做虚假承诺
2、不得用带有明显敌视的言语攻击竞争对手或其它培训学校
3、重视团队协作,共同成功
工作时间:
教师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,其中基本
代课时间为:12小时;(作业辅导每次兑换代课一小时。)
基本值班时间为:24小时;
阅读指导时间为: 4小时。
注:1、坐班时间具体工作由校长或者教研组长统一安排。
2、原则上排班时间将全部确保教师每周有完整一天休息日。
4、原基本课时暂不变:单周授课超过12小时,超出部分按每课时的1.5倍领取超课时津贴。(假期除外,作业辅导时间不在此例)
5、带课时间不足视情况酌情按照一课时10元减扣基本工资。